close

作者: poormusician (你們全部都是瘋子) 看板: car
標題: [心得] 被瞪了
時間: Fri Jun 1 11:32:56 2012

開車要禮讓行人我知道

可是也不能你斜切進斑馬線

從斜斜的六十度角從馬路切進來也要瞪我嘛

事發地點:和平東路 復興南路口

我方車輛和平東路準備右轉復興南路到高速公路方向

路口綠燈車轉到斑馬線前面等候行人通過

行人通過後前進一點點剛好遇到

從人行道約六十度角要切到斑馬線的行人

我趕緊緊急剎車

居然被瞪了,被瞪了,被瞪了,被瞪了,被瞪了,被瞪了

到底他斜斜的要切進斑馬線,萬一真的出事情了

他算不算違規呢???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0.69.138.171
arm370x:你可以罵他 可是無敵星星最大 06/01 11:41
tkucuh:瞪回去啊。 06/01 11:41
arm370x:有牌照的就是輸身分證的啦~ 06/01 11:42
hober:推 無敵星星XD 06/01 12:23
bmthu:應注意未注意,不完全錯,也沒完全對. 06/01 12:48
panasony:如果他還沒進入斑馬線就不算無敵喔 兩方都有部分責任 06/01 13:11
onered:不用進斑馬線 在斑馬線附近就無敵了 車子靠近斑馬線要減速 06/01 13:24
flux:天龍國不是規定汽車必須離行人一定距離? 06/01 13:37
bgflyer:瞪回去!!! 06/01 13:48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難過新聞 的頭像
    難過新聞

    難過新聞

    難過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